关于调整城区路灯
开关时间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,按照中央、区盟能耗双控工作部署,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,现将城区路灯及楼宇景观亮化等设施点亮方式及时间进行调整,现告知如下。
1.城区内路灯亮灯时间比经纬时空仪亮灯时间(日落时间)延迟15分钟,夏秋季(5月1日起)关灯时间为23:00,春冬季(10月1日起)关灯时间为22:00,其中,新华路、利民街夏秋季时间23:00后调整为单侧亮灯,春冬季时间22:00后调整为单侧亮灯。
2.城区广场内高杆灯按照群众需求,实行部分亮灯,亮灯时间比经纬时控仪亮灯时间延迟30分钟,关灯时间比同一时期路灯关闭时间提前30分钟。
3.县一中、三中、五中学校路段,根据学校晚自习放学时间延迟30分钟关灯。
4.城区所有景观、楼宇照明设施,除节假日(包括周末假期)外全部关闭,节假日前一天晚开始亮灯,节假日结束全部关闭,亮灯时间比经纬时控仪亮灯时间延迟30分钟,关灯时间比同一时期路灯关闭时间提前30分钟。
5.国道111线路灯亮灯时间比经纬时控仪亮灯时间延迟30分钟亮灯,夏秋季关灯时间为22:00,春冬季关灯时间为21:00。
请广大群众周知,养成日常生活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,为我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贡献一份力量。
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1年3月25日
来源/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原标题:《关于调整城区路灯开关时间的公告》